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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街 123 號
菲律賓
統一編號/稅籍編號: PH123456789
請款對象
客戶公司客戶大道 45 號, 菲律賓
| 品名/說明 | 數量 | 單價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顧問服務(小時) | 10 | ₱4,900.00 | ₱49,000.00 |
| 網站設計 | 1 | ₱70,000.00 | ₱70,000.00 |
小計₱119,000.00
VAT 12%₱14,280.00
總計₱133,280.00
請於 14 天內以銀行轉帳付款。感謝您的惠顧!
製作菲律賓適用的專業請款單,以PHP計價,並依12%計算加值稅(VAT)。以下說明菲律賓的請款單必須包含哪些內容、目前稅率與當地規定,並附上已為菲律賓設定好的免費產生器。
已預設PHP與VAT 12% · 可下載 PDF · 免註冊
| 幣別 | 菲律賓披索 (PHP, ₱) |
|---|---|
| 消費稅 | 加值稅(VAT) |
| 當地名稱 | Value-Added Tax (VAT) |
| 標準稅率 | 12% |
| 優惠稅率 | 無 |
| 日期格式 | MM/DD/YYYY (例:10/28/2026) |
| 請款單保存年限 | 請查詢當地規定 |
| 登記/小規模營業人門檻 | 年度總銷售額 300 萬菲律賓披索 |
請確認您在菲律賓開立的每張請款單都包含:
以下是以PHP金額並套用VAT的一般請款單樣式。您可以在產生器中製作自己的請款單 — 資料不會離開您的瀏覽器。
| 品名/說明 | 數量 | 單價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顧問服務(小時) | 10 | ₱4,900.00 | ₱49,000.00 |
| 網站設計 | 1 | ₱70,000.00 | ₱70,000.00 |
請於 14 天內以銀行轉帳付款。感謝您的惠顧!
菲律賓的加值稅(VAT)標準稅率為 12%。
一般而言,一旦您完成加值稅(VAT)登記就需要收取。營業額低於登記或小規模營業人門檻(年度總銷售額 300 萬菲律賓披索)的業者,通常不需收取加值稅(VAT) — 此時請勿在請款單上列出稅額,必要時並註明免稅依據。
菲律賓的請款單通常以菲律賓披索(PHP)開立。一般可以用外幣開立請款單,但許多稅務機關要求稅額也須以當地貨幣標示。
已開立與收到的所有請款單副本,請依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保存 — 通常為 5 至 10 年。
主要項目包括:您的登記名稱、商號名稱與地址; 您的 TIN 與分支代碼,適用時並註明「VAT-registered」; 經 BIR 登記的序號與請款單日期; 買方的名稱、地址與 TIN(對企業的銷售);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、數量、單位成本與合計。
⚠️ 本內容僅為一般性資訊,並非稅務或法律建議。規定可能變動,也可能因個別情況而不同,請向當地稅務顧問或稅務機關確認。最後審閱日期:2026年10月。